根据《家用纺织品设计师国家职业标准》,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相关职业等级的家用纺织品设计师。
申报条件
- 1 助理家用纺织品设计师
- [1] 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(或同等学历)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。
[2] 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(或同等学历)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,经本职业助理家用纺织品设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
[3] 具有其他专业大专学历(或同等学历)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,经本职业助理家用纺织品设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
[4] 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(或同等学历)。
[5] 具有其他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(或同等学历)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,经本职业助理家用纺织品设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
- 2 家用纺织品设计师
- [1] 取得本职业助理家用纺织品设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,经本职业家用纺织品设计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
[2] 取得本职业助理家用纺织品设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。
[3] 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,经本职业家用纺织品设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
[4] 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,经本职业家用纺织品设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
[5] 具有其他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,经本职业家用纺织品设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
[6] 具有本专业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。
[7] 具有其他专业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。
- 3 高级家用纺织品设计师
- [1] 取得本职业家用纺织品设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,经本职业高级家用纺织品设计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
[2] 取得本职业家用纺织品设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。
[3] 具有本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,经本职业高级家用纺织品设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
鉴定所需材料
- 1 材料提交流程
- 提交申请表 → 资料审查通过 → 提交所需材料(纸质和电子版)
- 2 助理家用纺织品设计师
- 3 家用纺织品设计师
- 4 高级家用纺织品设计师
- 5 作品要求
- 作品应具有针对性,其主题须与鉴定申请表"申报模块"栏目中填写内容相对应。
每幅作品须在左下角如实注明作品名称、创作时间、创作地点、创作思路,本人签名并加盖公章(创作思路过长可以另附纸张)。如果不是独立创作,还需注明其他创作人员姓名以及本人创意的部分。
对于伪造作品,抄袭或剽窃他人作品的申报人员,一经评委会查实,将按国家评审纪律的规定处理。
- 6 论文要求
- 申报人员可以提交为申报职业资格而专门撰写的论文,也可以使用在技术业务刊物上发表过的论文,但必须是由申报人员本人独立撰写,不能是与他人合作撰写,更不能抄袭、拼凑,甚至请他人代笔。宣传报道、会议发言稿、简报、资料介绍、考察报告、项目报告、教材、毕业论文、译文,参与编写的工作计划、章程、办法以及事务性、操作性的具体工作方案等材料均不属申报论文范畴。论文要论述完整、独立成篇,不能是文章的摘要或其中部分章节。
申报人员提交论文的专业内容必须与本人鉴定申请表"申报模块"栏目中填写内容一致,也必须和本人现任工作岗位的专业相一致。
申报人员提交的论文要反映出近几年取得的专业技术工作的成绩,必须是在取得现有职业资格或现有级别职称以后撰写的。
申报家纺设计师提交论文正文字数在3000字左右,申报高级家纺设计师提交论文正文字数在5000字左右。
申报论文须用A4规格的纸打印(可正反面打印)。